——聚焦浙江国有林场改革之体制篇中国绿色时报12月6日报道(记者李燕何晓玲张健康)别让眼泪成为地球上的最后一滴水。这个2007年呼吁人们节约水资源的公益广告,当时听起来有些夸张。而仅仅时隔6年,越来越多的雾霾天气,使呼吸不到新鲜空气的人们,惊恐地意识到这一天或将临近。
此情此景,林业的生态功能、民生功能从没像今天这样意义非凡,因为它守护的是人类生存的底线。作为国家生态建设的主力部队之一,应如何发挥国有林场的生态保障作用?浙江省创新改革,面对经济社会发展与日俱增的需求,在国家政策尚未出台之前,就先行先试,政府花钱买生态,以将林场定性为事业单位、实行财政补助主基调的思路,撬动了国有林场的改革。《中国绿色时报》记者采访了许多国有林场场长、职工,他们深有体会地说,这一决策破解了制约国有林场发展的根本性难题,通过深化改革,林场轻装前进。
转型发展,改革步步深入根据国家关于国有林场改革试点的指导意见和浙江省《关于加快推进现代国有农林渔场建设的若干意见》(浙政发〔2008〕32号),浙江省积极谋划,将生态公益林比重特别大、不宜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性质国有林场,确定为公益一类;将生态公益林比重较大、可部分由市场配置资源的事业性质国有林场,确定为公益二类;在确保财政供养人员只减不增的前提下,主要依据国有林场生态公益林面积、区域分布来合理核定人员编制,并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予以支持。在景宁林场副书记季必浩的记忆里,32号文件的出台,对景宁来说是个转折点。景宁林场被列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从靠砍木头的生产型体制向财政拨款护林的公益型体制转变,稳定增长职工队伍,林区护林力量得到增强,为林场实现转型提供了组织保障。
按照浙江省进一步深化人事改革、完善经营管理制度的要求,景宁继续深化改革,按照职、责、利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完善了新建林场长效运行机制和职工岗位职责,强化了绩效考评、行政问责和责任追究机制,为林场科学运作提供了制度保障。回想起竞争上岗参加考试的情景,季必浩说:比当年升学考试还紧张。
聘用制和劳动合同制为基础的新型劳动关系,岗位绩效和分级管理的收入分配制度,激活了职工积极性。同样被列入差额拨款事业单位的苍南国有林场景区管理人员刘林城说,因一家四代都在林场工作,1999年从学校毕业后就回到苍南林场工作主要是对林场有感情,林场改革后,同学都羡慕他不仅收入增加,发挥才能的空间也更大了。
难点破解,人到哪里去?改革中,如何妥善安置所有人员?我们林场里,献了青春献子孙的职工不在少数,改革决不能让职工失望,让职工为生活奔波,而是要让职工更有尊严、更有奔头,我们要齐心协力共渡难关。开化林场场长毛玉明的一席话反映了国有林场职工的心声。改革方案制订之前,排查与交心是工作重点。各林场与所在地政府广泛征求职工意见,对职工进行思想疏通、释疑解惑,对改革中涉及的相关事项进行全面排摸和调查了解,特别是对职工思想动态进行了摸底分析,对可能列入提前退休、临时工等分流人员的心理状态进行认真调查研究,采取交流谈心、支部活动等多种形式,使他们放下思想包袱,以平和的心态对待改革。
改革方案制订后,执行是关键。各林场坚持做到依法操作、民主操作、阳光操作、严格规范程序。丽水市莲都林场改制后重新核定的编制为41人,减少近70人,如何分流多余员工?场长祝先明对此记忆犹新:丽水市莲都林场坚持以人为本原则,通过考试竞争上岗、提前退休、终止劳动关系(主要是临时工)等形式,使改革涉及的171名人员全部实现平稳顺利分流。
对于改革后仍在岗的职工,按照竞争上岗、双向选择、择优录用原则,聘用为林场职工。原国有林场退休职工、提前退休职工、计划外长期临时工、职工遗属等,均计提社保经费后,移交区社保中心管理,并于2013年开始按规定享受退休费或生活补助费。
较年轻的36个临时工,根据在国有林场工作的实有年限,按每满一年工龄给予一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金和增加补偿6年养老保险金等方式,全部进行了妥善安置。改革成本,钱从哪里来?改革中,资金支持从哪里来?目前,浙江省国有林场正式职工的社会统筹问题已全部得到较好解决,部分林场还解决了离退休人员的统筹外补贴,65%的国有林场退休职工的生活补贴列入了社会统筹,为保证国有林场改革平稳顺利进行起到关键作用。
解析丽水市莲都林场的样本,可以看出地方政府和国有林场为改革所作的努力。祝先明介绍说,人员安置、退休人员计提费用、货币分房、拖欠工资补发等初步估算需要经费5000多万元,林场自身没有足量的可变现优质资产,针对现实,我们采取了政策和资金双管齐下的办法。祝先明认为争取政策支持是推进林场改革的关键所在,为筹措改革资金,一是盘活国有林场存量资产,通过处置部分存量资产盘活资金,盘活后的资金支付改制费用,优先用于职工退休后的单位负担费用;二是区政府安排国有林场改革补助资金,重点解决国有林场拖欠的一些历史遗留问题;三是区级财政配套,区政府明确将林场项目建设的经费配套,纳入区财政预算范畴。
同时,区财政对国有林场的日常保障经费由每年6.4万元,增加到每年106.6万元。依照政策,采取财政负担、资本运作、资产处置等不同方式,各林场主动筹集改革所需资金,赢在了起跑线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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